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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滨江分院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6

关于2025年滨江分院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ZB0908


项目名称:滨江分院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8825.24元


最高限价:588825.24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 ,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获取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