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CZX-2025-0703
1.3采购预算金额:约100万元/年(人民币)(结算时以采购人核准的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
1.4采购内容:为食堂提供粮油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蛋类、调味品类、其它类等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6质量标准: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1.7家数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择优选定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非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条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亭故及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3.5供应能力:
供应商必须有自己经营的实体店,有充足供货能力和供货渠道。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经营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ce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老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老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2.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聋(PDP格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2.1《营业执照》﹔
2.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10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老来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