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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9

2025年度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单位选择项目。

2.2 招标范围:选择2家资产评估单位完成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合资公司等委托的资产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房产评估 、资产评估(包含租金、物业费评估)等。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合资公司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评估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08:30至16:30。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明文件。

(3)业绩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称)。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