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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蒸汽余热发电项目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6

关于2025年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蒸汽余热发电项目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蒸汽余热发电项目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人(业主)为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WZHKZB-GC07-2025-04


2.2建设地点: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68号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2.3项目预算金额: 16344369.37元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根据发包人的生产布局要求,完成蒸汽余热发电系统、电气仪表自动化、综合管网(含现有三套余热锅炉端至余热发电站的中压蒸汽管道)、并网设备、厂房建筑工程、消防、防雷等成套设备及建筑工程设施设计图纸及施工建设方案。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并编制相关设计施工图预算。


2.4.2建筑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余热发电主厂房、冷却循环系统、管道桥架等公辅设施。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和要求。


2.4.3设备采购、安装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特种设备报装监检办证等工作,即余热发电部分、水工部分、电气部分、控制系统、暖通、安装、界区外1米以外部分。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和要求及投标文件要求。 


2.4.4运行服务:1年期运行服务。


2.4.5技术指导:提供设备操作指导作业书,并对发包方员工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设备操作培训。


2.5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工期自提供履约担保并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业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营业范围、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业绩要求:无(只作为评分项)


3.6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电力或建筑或机电类专业),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力或建筑或机电类专业)资格;以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要求承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余热发电项目或其他发电项目的施工、安装业绩。


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热能工程专业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相关人员属于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的资料时间符合上述规定)。


3.7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当期净利润为正;2.所有者权益为正。)、现金流量表,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3.8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运营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8.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资质和履约能力。


3.8.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必须现场踏勘:对蒸汽余热发电项目充分认识,并作好投标准备,愿意自主承担本项目投标的全部风险。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 2025年8月20日。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人需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购买人邮箱。


5.4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4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