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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59

2025年度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经霍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组织主体为霍州市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招标人为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山西省霍州市

2.2项目介绍: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立足于汾河和南涧河霍州段沿岸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和产业发展,以流域综合整治与特色产业的宣补宜利,坚持生态环境优先,贯彻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汾河水环境治理与地方招商引资困难及产业发展所面临困境,系统推进汾河霍州段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和河流水生态环境退化改善等系列工程建设,通过金融模式的创新,特色产业体系构建,相应产业招商引资及运营解决生态投资反哺,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金融反哺的协同性生态经济框架体系。项目设计充分体现了`EOD模式旨在将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肥瘦搭配组合并发,着力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产亚开发的充分融合。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Y-2025-020

项目名称: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万元

实施期限:项目建设共依托三大板块四项建设内容,根据各个项目的工作部署以及实施进度,本着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的基本原则,讦划项目实施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即2025年至2028年(分步持续推进),运营期22年,即2028年至2050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融资、管理和运维经营能力,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投资需求:提供近一年(2024年)完整的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体现近一年(2024年)丙净资产值不少子2亿元人民币或总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或总资产可合并计算,需提供连带责任承诺函。

5.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EOD项目或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产业开发类项目;

6.信誉要求: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⑧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7.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7.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8.其他要求: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 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6)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9)本公告第四条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