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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33

肃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肃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批字【2024】122号文件、肃发改批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向上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债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肃北县党城湾镇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安装生命线安全工程及信息化后台数据平台。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总工期:48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3、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专用信用报告及核验截图(下载方式及核验方式详见附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9月11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 日08:3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七、注意事项

1.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ggzyjypt.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仕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党城西路7号

  址:酒泉市肃州区怡嘉园8-1-8号门店

 编:735000

 编:735000

联系人:杨小虎 

联系人:马荣、薛亚琴

话:13830757081

话:15193759117、13893704222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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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41584636@qq.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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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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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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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8128378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