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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兰州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引进自助售货机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11

2025年度兰州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引进自助售货机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兰州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引进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UAS-ZCJY-2025-002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磋商内容:兰州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引进自助售货机服务1项(具体参数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四)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封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确认磋商文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