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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招标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次数:60

2025年度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


GSJTPG-2025-001


(二)项目名称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招标项目


(三)招标人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周期


两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根据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和评估业务需要,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合作模式


1.入库时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开展时,根据评估业务性质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内择优选聘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项目。


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入库评估机构出现不能够及时响应委托人的合理业务诉求、报价异常高于市场报价水平以及其他委托人认定不能够胜任招标内容的情形,本次遴选的评估机构可在服务周期内动态调整、优胜略汰。


3.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公告的报价浮动比例,仅作为入库遴选依据和评分标准。具体项目的评估费用将根据业务情况再行确定。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为招标人及下属出资企业提供资产评估的相关服务、业务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和资产清查,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选取评估方法和模型,进行评定估算,编制评估报告书、相关说明和表格,协助进行报告的专家评审、备案和核准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因发生以下情形开展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


(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


(六)资产涉讼;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九)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法律法规规定、业务需要而进行资产评估。


具体评估需求例如:企业股权变更等涉及企业价值评估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破产、清算、解散,企业改制,变更公司形式,并购重组,产权转让,增(减)资,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企业资产处置、抵押,资产减值评估、商誉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动产评估(土地,房产),无形资产评估(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等),矿权评估等。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四、投标人资格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组织如分支机构、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等,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查询结果需提供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等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质证明文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探矿权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被列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提供证监会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等。提供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2.应提供再投标人机构注册的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等所持有的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七)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股权、债券、房地产等或者项目评估的咨询)业绩,以合同为准。


(八)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应承诺书。


(九)投标人与招标人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投标人不得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十)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应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应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五、招标说明


1.入围的投标人仅表明进入招标单位的评估单位入围库,本次招标不委托具体项目。服务过程中,招标单位将依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委托。


2.委托人单个评估项目费用50万元(含)以上的委托事项,将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服务对象。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周一)至2025年10月31日(周五),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要求发送,审核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回复发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9:00(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