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城投集团智慧管控平台二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台市城投集团智慧管控平台二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东台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台市城投集团智慧管控平台二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平台软件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优化、安装调试(含试运行)、数据治理实施服务及服务期内的系统维护支持、培训、验收交付、技术服务、运维、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75万元。
2.3项目地点:东台市广场路8号,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全部建设任务并上线运行。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含运维)不少于2年。
2.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810002000 166001001 | 东台市城投集团智慧管控平台二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涉及的所有平台软件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优化、安装调试(含试运行)、数据治理实施服务及服务期内的系统维护支持、培训、验收交付、技术服务、运维、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接过单项合同额达22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类(或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以及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3.1.2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本市市级、东台市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系统功能演示:15分;技术方案:15分) 商务响应:10分 售后服务:9分 数据资源设计方案:9分 业绩:2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数据资源设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3(2) | 技术响应(30)分 | 系统功能演示 (15)分 | 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对应的内容要求,按以下顺序进行系统功能演示,要求以真实运行的系统环境进行录屏演示,要求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系统原型或PPT演示不得分。具体演示内容要求如下: 1、支持支票的入库、领用以及核销等业务功能; 2、支持资金归集策略设置、资金池数据汇总展示; 3、支持从业务报账单据快速发起财务支付单据,再根据凭证模版实现财务凭证自动生成; 4、支持投后管理中企业信息管理、股东信息管理、董监高管理、增资管理、分红登记以及参股企业报告等业务功能; 5、支持间接融资借款合同管理和直接融资的发行结果登记,提供融资到账单功能,自动生成债务数据; 6、支持通过日历形式展示融资业务未来每日还本付息的计划数据,可对临期数据进行红色预警; 7、支持对资产按照项目、楼栋以及房屋的方式进行逐层细分维护,提供资产租控图,可视化展示某项目的整体运营情况; 8、支持租金收取计划的自动生成,提供线上二维码收款功能,可在线打印催缴通知单; 9、支持集团内部涉诉应诉案件的内部审批管理,跟踪反馈案件判决及执行结果; 10、支持数据驾驶舱功能,展示集团整体经营、财务、资产运营、工程建设等驾驶舱效果,提供驾驶舱自定义设计功能。 注: 1、评委根据演示内容的全面性、实用性、功能界面友好性、操作快捷方便性等进行评审计分:以上内容全面、实用、功能界面友好性高、操作快捷方便的得12-15分;以上内容基本全面、相对较实用、功能界面友好性较高、操作快捷较方便的得9-11.9分;以上内容基本全面、实用程度一般、功能界面友好性不高、操作快捷程度较普通的得6-8.9分。 如上述1-10项相应功能内容缺少的或完全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各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演示文件(采用U盘介质)自行密封在电子演示文件封袋中,封袋自行制作,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00分)前送达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四楼开标二室,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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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方案 (15)分 | 1、总体设计方案(3分):针对平台建设需求进行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