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服务招标

2026年度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29

2026年度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5-16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兴港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00万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5


采购需求:完成项目工程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见证取样、节能、主体、市政、环境等项目;


项目地点:东至乐学街,南至文曲大路,西至兴港学校北至远航大路。


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检测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检测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资质、②建筑节能检测资质、③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资质④钢结构检测资质、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⑥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⑦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方式:通过发送邮件至邮箱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0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