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SHXC-GF-2025-028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钟山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F4Z
预算金额(元): 182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8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钟山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钟山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副食品、粮油、干货、调料、奶制品、水果、饮料及其他农副食品、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供应包含早中晚三餐,以及周末加班用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5年6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 ③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