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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漯河市源汇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浏览次数:20

关于2026年漯河市源汇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c-2025-022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税务局2026年第一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予预算金额:约1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约18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食堂所需食材类,包括但不限于∶鲜禽畜肉、蔬菜水果、水产、调味料冻品、粮油等(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o2o】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品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2)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后果自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通过“信用中国”网(wy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o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查询网页、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的资料。报名。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