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DLGK-C017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6年至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期满,经招标人(业主)年度考核合格并没有合同违约后,续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套,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E-mail: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