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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弱电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9 浏览次数:30

招选公告

为顺利推动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弱电采购与安装(项目名称),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和要求,四川港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对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弱电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选,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GRSK-2025-020

(二)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弱电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江工业园区,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一氧化碳监测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通信电话系统、智能型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系统、会议系统等设备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服务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计划工期:本项目3号楼所需货物中选人须于2026210日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其余楼栋所需货物中选人须于2026615日前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六)招选限价:不含税总价6031484.72元,参选人按费率进行整体报价,费率>100%做否决参选。

二、参选人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近三个月已缴纳税收记录和2025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3.类似业绩要求:

20221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具备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弱电设备销售、安装类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对应合同的收款证明(注:发票或银行转账回单等);

4.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1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20221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招选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详见招选人提供的名单,若本次招选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招选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选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招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二)公告发布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开选时间)、答疑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91440分至202512290900分。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2025122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