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20251202)
二、项目期限:采购期限为3年(采购期每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三、企业参加遴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代理配送企业,或被列入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或代理配送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中药配方颗粒的行为。
5.在近两年内未受到药监、纪检部门的违规通报,近五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度好。
6.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派送、紧急配送方案、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结合医院实际保障药品供应的应急预案。
7.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四、遴选方式
1.在医院纪委监督下,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及企业实力,投标价格,服务能力、PPT汇报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和备标人。
2.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由医院纪委负责投诉和意见收集。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前。
2.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企业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