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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彭井塘一小区公租房屋顶钢结构树脂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5 浏览次数:68

1、招标条件

祁阳市彭井塘一小区公租房屋顶钢结构树脂瓦工程项目 将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项目现已完全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湖南华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2项目名称:祁阳市彭井塘一小区公租房屋顶钢结构树脂瓦工程项目

2.3招标金额:272636.87元(最高限价)

2.4项目工期:60天(日历日)

2.5主要建设内容:9#栋与13#栋屋顶的钢结构树脂瓦工程。其中,9#栋的面积为826.51平方米,13#栋的面积为696.89平方米。此工程主要涵盖镀锌钢架主梁、镀锌钢檩条、单层彩钢板天沟以及厚度为3mm的合成树脂瓦,同时还包括对原有破损漏水的屋顶瓦屋面进行拆除。(具体工程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6项目建设地点:祁阳市彭井塘一小区。

2.7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3、企业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25年9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第3条“企业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8:00-17:3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第3条“企业资质要求”相关资料到 祁阳市浯溪街道沿江西路131-135号五楼 现场报名并递交资料。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报名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三家以下或没有单位报名时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报名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为 2026年 01月 05日上午 09 时30分;

递交地点: 祁阳市浯溪街道沿江西路131-135号五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选取办法

本项目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祁阳市民生南路57号;

联 系 人: 陈佩丽;

电    话:18975782277(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祁阳市浯溪街道沿江西路131-135号五楼;

联 系 人:杨勇 (项目负责人)、蒋沙沙 ;

电    话:13874714489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