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5】XY050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限价:600元/台/年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在校生20000余人,计划在学校规定区域安装56台自动售货机设备,以满足在校学生消费需求,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运营过程中的质保、巡检、维护、保养等售后全过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信阳农林学院。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证书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
(2)上述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