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长春市第九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第九中学的委托,现对长春市第九中学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2.2采购预算:¥499,000.00元;
2.3磋商范围:提供卫生服务工作、维护维修工作、出入库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等综合服务;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满意度测评达标且整体服务合格,可以直接续签两年;
2.5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九中学;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级行业标准,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