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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307414(第1次重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浏览次数:39

Title
 市交易中心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QXFJ2601703-01HW-GHa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1]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大学,现对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2 规模拟采购智能化设备一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智能门锁1450套、钢制防盗门1437樘、人员通道闸机3套、摄像机848台,以及配套的管理平台、网关和线缆材料设备一批的采购、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维保服务等。
2.3 建设工期:360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6 数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9 交货期:3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电子信息设备采购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本项目是集合型的设备采购项目,唯一授权只限:“智能门锁”,如同一个制造商对多个投标人进行同一型号的“智能门锁”授权,则所有获得该制造商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专项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3条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03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其他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具体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6.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00 分
业绩:4.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最高分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45.00
2.2.4(2)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30.00)
对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0分;其中加注“★”的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加注“▲”的指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最多扣25分;其它为一般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最多扣5分。(投标人须根据“第六章 供货要求”中的“一、技术要求(一)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或内容的视为负偏离。) 30.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3)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1
(0~3.00)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CS5级及以上得3分,CS4级得2分,CS3级及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中)。 3.00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2
(0~2.00)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中)。 2.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4)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售后服务
(0~3.00)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备品备件保障等情况评审。
提供的方案和资料全面、可操作性强得3分;
方案和资料较详细,保障性尚佳得2.7分;
方案和资料不全、响应性较差得2.4分,
方案和资料缺失,响应性差得2.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00
培训方案
(0~3.00)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培训文档等内容。
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文档、培训流程、培训计划的得3分;
培训方案较全面,具有基本的培训计划的得2.7分;
培训方案不全,不具有执行有效性的得2.4分;
培训方案和资料缺失,响应性差得2.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2.4(5)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调试方案
(0~4.00)
投标人需制定该项目的整体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安装调试方案、各系统架构图及系统对接方案等。
投标人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合理性酌情评分,方案先进、全面有特色、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4分;
方案合理、可执行得3.6分;
方案有小部分缺陷、尚可改进得3.2分;
方案缺陷较多、思路不清晰得2.8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00
实施方案
(0~4.00)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评分(每项内容逐条阐述),包括:1.项目管理组织框架介绍;2.项目质量管理方案;3.项目进度计划;4.项目验收方案。
上述每项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4分;
上述每项内容比较完整、比较科学合理、有操作性的,得3.6分;
上述每项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3.2分;
上述每项内容不完整、不科学合理、不具可操作性的,得2.8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2.2.4(6) 业绩评分标准 业绩
(0~4.00)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电子信息设备采购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7)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产品制造商实力
(0~2.00)
智能门锁管理系统平台须与学校各平台对接,所投智能门锁管理系统平台制造商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证书的得2分,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4级证书的得1分,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证书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中)。 2.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