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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3

简阳市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6-02-02 16:11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以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0 10:00:00,更正为:2026-03-0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10 10:00:00,更正为:2026-03-05 10:00:00。

  1.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5.3.3.符合性审查“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