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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运河支行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运河支行消防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运河支行消防工程施工。

2.1.2实施地点:河北银行沧州运河支行。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20256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21日至今)无安全事故记录、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24900分至202621017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事项);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1);

4)资质证书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后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0317-2121098,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