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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五期)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2600000345

2、项目名称: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五期)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标处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五期)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其中包括宿舍3栋,食堂1栋,实验实习用房3栋,以及配套建设后勤附属用房、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5563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暂估41975.45万元。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任务所需资料后 20 天内,乙方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并形成全套成果。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扣除。

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须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2025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 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6年2月2 6 日 08:30至2026年3月 9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