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SDGP370923000202602000009
交易编号: DP-ZC-20260227-01-01
项目名称:东平县市政设施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30万元。
采购需求:结合东平县本地实际情况,编制东平县给水、污水、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城市照明、内涝防治 7个设施布局空间类专项规划(含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东平县给水、污水、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城市照明、内涝防治 7个设施布局空间类专项规划(含行业发展规划)全部成果。 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进度,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政策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2 )供应商需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5年 11 月至 2026年01 月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 3 ) 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6年 02 月 28 日至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前一天止。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 磋商 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taggzyjy.com.cn)领取磋商文件 ,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 磋商 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03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 审 。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 开启
时间: 202 6 年 03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不见面询标、网上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注:供应商应提前安装驱动并调试好语音等系统。若因供应商系统原因无法实现不见面询标,系统会默认已询标,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联系方式: 0538-2828180
3. 合同融资政策: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 王 科长
电 话: 0538- 2858626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县城佛山街 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联系方式: 0538-2828180
地 址: 东平县平湖路 3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电 话: 0538-282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