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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滤液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10

渗滤液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05 14:33 信息来源:重庆 原文链接地址

渗滤液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渗滤液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洛碛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位于桂湾村和太洪场村之间,厂内渗滤液、废气、固废等处理设施均属于洛碛垃圾应急填埋场配套环保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厂,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后,排入沙公溪(排水管网长度约9公里),最终汇入长江。固化飞灰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厂的飞灰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出水进入渗滤液处理厂排放渠。渗滤液处理厂生活垃圾调节池库容30000立方米,固化飞灰调节池库容100立方米,设计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为400t/d,固化飞灰渗滤液处理能力为50t/d。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采用“气浮+均衡池+外置式膜生化反应器(MBR)+纳滤(NF)+网管式反渗透(STRO热备)+纳滤浓缩液处理”工艺,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膜浓缩液,采用“全量化”工艺处理。固化飞灰渗滤液处理工艺为“物化预处理+中和+两级DTRO”,处置过程中消耗药剂进行预处理,膜处理产生的浓液回灌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厂在MBR系统、膜浓液处理系统处理废水时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在加入PAM浓缩后,经过离心机脱水(污泥含水率小于80%),需合法处置,若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需按照国家标准分类暂存,最终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洛碛垃圾填埋场为热备生活垃圾填埋场,要随时做好热备准备,渗滤液处理厂要保证设备持续稳定运行,所有设施设备以及构建筑物运行状态良好,处于热备状态,人员需按最低限度配备到位,现场所有安全措施,安全标识能够达到《重庆市中心城区市级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评价办法》的各项要求。

2026年预估处理量约为130吨/日(含固化飞灰渗滤液约1吨/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87.13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1渗滤液处理厂(飞灰处理站)、外排水应急池、外排管线设施设备、仪表、管线阀门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正常处置、达标排放。

2负责整个污水厂的安全环保、区域环境卫生、臭气管控等工作。

3)负责污水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能耗、检测、监测、劳保、工器具、备品备件、耗材及原辅料等生产要素

4构筑物主要包含厂区各类池体、车间等各类功能间,设备主要有污水处理工艺设备、除臭设备、运输设备三大类,由投标人负责洛碛渗滤液处理厂设施设备运维全过程管理。

5投标人需派遣专业运营人员及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2人,服务期间需24小时有专人值守污水处置设备。

6)负责渗滤液厂以及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主要涉及到运维过程的制度编制,涉及的环保设备运维,水质检测、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以及为保障洛碛渗滤液处理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投入安全生产物资等。

7负责对3号生活垃圾调节池内3600立方米的沉积污泥进行清理与处置。中标方须在中标后5个月内完成该部分污泥的清理、脱水、固化及合规外运处置工作。

8)投标人在运维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后及时按程序报告招标人,并将应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损失金额,应急措施及预估应急费用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如该事故为投标人责任事故,则应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该事故为非投标人责任,则应急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应急类费用包含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构建筑物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例如:房屋或调节池开裂)、渗滤液外溢等。

9投标人运维过程需按招标人厂站标准化建设(包括标识标牌更新、管网线路整改规范、道路划线等)、6S标准化管理等要求执行。

10)渗滤液污水厂因运行需要出现技改需求时,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提供技改方案建议。

特别说明:由于本项目运行使用的部份超滤膜和STRO膜为原运营单位资产,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与原运营公司协商以上膜的费用支付问题。

2.4服务期:2年

2.5服务地址:重庆洛碛生活垃圾填埋场(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太洪村)

2.6特别提示: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内,当实际服务费金额达到合同暂定金额时,服务即刻终止;实际需求金额未达到合同暂定金额,但服务有效期已到,本服务即刻终止。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设计规模或处理规模为150m³/d(或150t/d)及以上的餐厨或渗滤液污水的运营业绩;

3.3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3-10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3-11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6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王晶晶 项目负责人: 杨青国
电  话: 023-61845710 电  话: 18983844362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监督部门:
电  话: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