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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6-03-10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5SC1000237-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软交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武侯区 |
| 挂牌价格 | 11,332,266.79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3-1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期间损益: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产权交易标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为准)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3.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成功后,转受双方向西南联交所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不得免除。 4.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企业的审计,以及配合接受巡察、检查等。 5.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 9.若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若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首期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全部剩余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董监事委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数据集团原委派至标的企业的2名董事将不再担任职务,由标的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后,根据新《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确定。 12.其他情况详见《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联系转让方查阅《专项审计报告》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13.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