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B(2026)011
2.项目名称:洛阳龙门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3455536元/年(暂以劳务人员44人计算),包括劳务人员用人成本、服务管理费。其中:(1)派遣人员用人成本暂以44人计算,暂计3436000元/年,报价阶段为固定费用。(2)派遣人员服务管理费最高限价:37元/人/月,暂以44人12个月计算共19536元/年,此部分为自主报价部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招标共1个包。现需选聘一家专业的劳务派遣服务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共计44人(暂定人数,具体人数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及时增减),主要岗位包含店长、房务管理部经理、布草管理员、客房质检员、前厅管理部经理、前台服务员、餐饮管理部经理、厨师等岗位。中标人需负责被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的发布、劳动(劳务)合同管理、薪酬发放、社保缴纳/雇主责任险(若需)等。(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5.3服务地点:洛阳市龙门客栈。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骗取成交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