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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长春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浏览次数:10

关于2026年长春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5.64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新域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公司对园区公区及地下车位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创客空间(原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产业园)委托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配备人员要求:(1)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2)投标人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操作经验,特殊工种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