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CGL-DL-2026-010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年度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地点
1 安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年度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食材主要包括干警食堂和戒毒人员食堂所需粮油类、干调类、蔬菜类、肉类、蛋类、水产类及牛奶类等),为采购人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内部综合考核评定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的合同,以此类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成交后需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情况配送,采购人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年度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食材主要包括干警食堂和戒毒人员食堂所需粮油类、干调类、蔬菜类、肉类、蛋类、水产类及牛奶类等),为采购人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5.2技术要求:详见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及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承诺和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和保证书并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3.4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4日 至 2026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公章的复印件。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