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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3 17:20 信息来源: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湛北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招标-2026-5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华区2026年湛北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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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湛北路街道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采购人要求后续签合同)。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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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持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7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若查询网站网址发生变更,以最新网址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所中业务转包、分包,如有转包、分包,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24日 至 2026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766603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20号楼5楼 | ||||||||||
| 联系人:马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616637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平顶山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一单元八楼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388693 1330375821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388693 13303758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