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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6年行道树苗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9 浏览次数:12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6年行道树苗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8 00:00 信息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6年行道树苗木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0765
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2026年行道树苗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2250
最高限价(元):48225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地点起止位置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株)
1解放路东芬交通岗至南兴路银杏胸径12cm8
2胜利路商业大厦至丽园岗五角枫胸径12cm4
消防岗至唐家路金叶榆胸径12cm12
3人民路原铁路转盘至胜利路银杏胸径12cm10
胜利路至解放北路银杏胸径12cm7
4东明路文化宫转盘—平山路栾树胸径12cm5
5文化路山水人家至南口五角枫胸径12cm102
6峪明路东芬长客至小堡道口皂角胸径12cm44
7溪湖路溪湖东路(火车头至河西铁道口)银杏胸径12cm32
溪湖西路银杏胸径12cm13
8水塔路东明路至消防交通岗京桃胸径12cm36
9北光路解放北路至平山路国槐胸径12cm17
10滨河南路小堡至彩屯桥梓树胸径15cm170
柳树胸径15cm80
11翠溪路龙门寺至太子城五期柳树胸径15cm38
12华夏街峪明路至育龙路山樱花胸径12cm21
13育龙路程家路至环山路国槐胸径12cm19
14迎宾路环山路至平山路京桃胸径12cm14
15石桥子市政府支路溪望云环路银杏胸径8-10cm50
五角枫胸径8-10cm50
合计732

1. 规格:胸径测量位置为地面以上1.2m,误差≤±0.5cm,苗高、冠幅符合对应品种行道树标准,同一树种规格均匀一致。

2. 苗木:主干通直,无机械损伤、偏冠、枯梢;分枝点高度≥2.2-2.5m(京桃、山樱花、小规格五角枫≥2.0m),侧枝分布均匀;无病虫害,芽体饱满,根系发达,树皮完整。

3. 树干:主干通直健壮,无弯曲、偏斜、破皮、开裂、虫洞、腐烂及机械损伤,树干倾斜度≤5°。

4. 分枝与树冠:主枝3~5个,分布均匀,树冠丰满匀称、圆整美观,无偏冠、偏秃、枯枝、病虫枝、交叉枝、重叠枝。

5. 土坨:必须带完整原生土坨,不散坨、不露根、不裂坨;土坨直径为胸径的6~8倍,高度不小于直径的2/3,草绳或无纺布包裹紧实。

6. 苗木质量: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无失水萎蔫,进场提供苗木检疫合格证明;同一批次高度、冠幅、分枝点基本一致。

7. 产地要求:东三省圃地苗。

8. 苗木等级:一级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026年完成732棵苗木补植,(具体补植树种、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026年4月20日前全部苗木送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8日22时00分至2026年04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三号
联系方式:4222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联系方式:024-45996549
邮箱地址:lngczxglyx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1108010200000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45996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