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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龙泉路地块)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1 浏览次数:10

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龙泉路地块)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6:00 信息来源:云南 原文链接地址

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龙泉路地块)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龙泉路地块)勘察服务6b996576-fb32-46e8-a688-41b2ccd839c5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b996576-fb32-46e8-a688-41b2ccd839c5
建设规模: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三期(龙泉路地块)项目总投资约3.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88375.00 ㎡。建筑密度约为36.88%,绿地率约10.91%,容积率为2.46。地上建筑面积约81595.00 ㎡。6b996576-fb32-46e8-a688-41b2ccd839c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3-31 16: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6年3月17日。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白老师
办公电话:0871-6313123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林娟、杨倩、杨金龙
办公电话:0871-65355787移动电话:135187023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600250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龙泉路地块)勘察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2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6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深基坑专项报告编制、土壤氡检测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按照《关于昆明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中土壤氡测试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6)81 号】的要求完成土壤测试工作,并出具专门的《土壤氡测试报告》。具体以委托人委托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要求注册在本单位,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要求业绩。
其他: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其他: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初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要求注册在本单位,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2026-03-31 08: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