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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人民医院雅江县医共体总院药械采购遴选配送企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浏览次数: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36

项目名称:雅江县医共体总院药械采购遴选配送企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

采购包3:

(1)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每批次产品配货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每批次产品配货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配送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配送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配送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2日至 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