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11:07 信息来源: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青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投标单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3201010000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3至2026-04-10,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3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供应商在报名及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沧州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4311961;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317-4022307,通信地址:青县京福南大街234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