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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融边公寓 A、B 楼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次数: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宁区融边公寓 A、B 楼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已由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大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集宁区融边公寓 A、B 楼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2.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亿利东方学校北侧、红海路西侧、兴业街南侧、知春路东侧等。(详见批复文件)。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47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226.65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寓楼,其中A楼建筑面积1661.92平方米,B楼建筑面积3403.58平方米,以及门房33.61平方米,配电室消防水池127.54平方米,道路硬化、绿化、室外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线路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257.0096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A1509022026040701001001标段名称集宁区融边公寓 A、B 楼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1257.0096工期(日历天)5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7 19:00 至 2026-04-28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