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
2.7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
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
格标准;所需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可以根据联合体协
议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
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或两人担任。
3.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
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二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
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
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
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