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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西药、中成药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浏览次数:24

2026年度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西药、中成药遴选公告

1.采购条件

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西药、中成药)项目采用遴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遴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西药、中成药)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3 遴选内容及范围: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临床所需药品(西药、中成药)的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2.4 项目期限:


2.4.1 合同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2.4.2 交货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地点及时送到。


2.5 药品有效期:对接近有效期(三个月以下)的药品应无条件更换(对有效期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人要求。


2.7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


注:如获取遴选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或至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止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家的,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遴选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备案(提供备案相关材料或提供投标人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即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或因违规违法行为对医院正常工作、管理及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4.3 投标人须满足并严格执行关于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对所提供票据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7本次遴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3.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中标后不得更换中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配送企业。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 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且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获取。


4.3 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 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