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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发布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3 浏览次数:17

招标编号:QXZB-LY-2026000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郯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郯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郯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郯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申请人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4、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6、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30 日(报名截止时间)每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购买招标文

件并进行报名确认,参与投标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