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采购人为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6-021
2.项目名称: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
3.项目地点:长春市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针对振威公司各类劳务工作分包。(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5.入围年限:三年。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下列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