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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安阳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14

关于2026年安阳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ZXCD-2026-0427


3.项目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和园一期”小区


4.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规划建设10栋商品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13687㎡,共计934套;小区设主出入口2个(南门口、北门口),地下车库分散在小区内部,部分栋楼下已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二、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物业服务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满3年后,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70%以上(包含70&)可以继续续签2年,达不到合格满意度,拟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授权物管会解除合同,并重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若3年期限未到物业管理公司中途退场(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全部没收)】


3.服务地点:安阳市和园一期


4.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5.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


(1)多层住宅一层0.65元/平方米·月,多层住宅二以上1元/平方米·月(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保养检测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物业共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秩序维护费;公摊水电费等全部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人缴纳。


以上价格均含公共能耗费。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使用、未入住的业主,物业服务费按照80%交纳。


注:(物业费约130万元/年,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种费用后进行报价,确保项目在服务期内按质完成,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


三、投标申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成立年限三年及以上。


3.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有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具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证或管理员上岗证等相关技术证书;


(2)具有投标单位近1年内任意6个月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内做到随叫随到,全天候通讯畅通。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业处罚的承诺函。


7.至少具有在管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住宅物业管理的业绩1个(业绩地址范围不限,以提供的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拟任项目经理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供应商及拟派物业管理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近三年供应商未被注册地或所服务项目所在市、县(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列入“物业行业末位淘汰考核结果通报”名单中的“较差物业企业名单”;或者未被列入物业企业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存在侵占公共收益,不存在侵占或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相关主管部门惩戒记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承诺一级财务独立规范建账。随时提供所有账目供物管会及其委托方面查账。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报名。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材料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


【特别提醒】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4月28日至2026年 5 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


2.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5 月 9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