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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公告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数: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6-04-04【FW】

2.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培训

3.采购内容:(1)赋能人工智能教学应用:提升教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设计、资源开发及学业评价的能力,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2)深化课程与专业建设:聚焦一流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提升教师教学创新与实践育人水平。(3)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实效: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设计与实施能力,深入挖掘各类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

5.最高限价:15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 2025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10月至 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