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范采磋商-2026-18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877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向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提供肉类、家禽类、蔬菜类、菌类、蛋类、豆制品、水果、米线面条、水产品、冻品、调料、副食及其他等主副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年(供货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续签限期不超过1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验收起至相关服务结束;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负责人出具,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企业、人员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