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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26年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1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Y-202605-016

2.项目名称: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最高限价:74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需求: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需求(详见服务需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食堂服务、劳务外包等相关内容。响应人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具有行政处罚信息(开标前三年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5.响应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具体要求:“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见备注),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备注:在开标日近一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万以内;在开标日近二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含)-500万;在开标日近三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500万及以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参与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