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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6年-2029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次数: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6年-2029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JSYH2026013,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6年-2029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廊坊分行营业机构保安服务,预计共需保安岗位104个,具体包括营业网点保安值守岗93个、金库门卫值守岗2个、本部办公楼(院)值守岗4个、消防控制室值守岗2个、监控中心坐席员3个岗具体采购明细及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项目地点:建行廊坊分行市区及县域所辖机构。

2.4 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2.5 拟中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在3家及以上时,入选1家中标人,另按排名选取1家作为备选供应商;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重新采购。

当入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阶段放弃入选资格或被取消入选资格时、合同期内出现考核不合格被清退时或经评估需终止合作时,可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备选供应商补位或重新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23年及之后成立的,须提供自成立时间当年以来或次年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之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3.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

3.6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 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9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10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禁用、退出、暂停合作及取消候选资格处理期内。

3.11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异地注册公司仅组建临时服务团队,不具备属地服务能力;

4)在以往服务建行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约;

5)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2 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3.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

3.15 投标人注册地址为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地址非廊坊市行政区域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在廊坊市公安局备案证明材料;未在廊坊市公安局进行备案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及提供承诺,承诺如中标本项目后能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廊坊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承诺格式自拟且应加盖单位公章。

3.16 消防控制室岗位人员均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熟悉监控设备操作及掌握消防报警主机及其他消防设施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供相关资质的人员)

3.17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同类项目的经验。须提供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投标人与政府、医院、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不含投标人的分、子公司)签订安保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涵盖保安值守服务、监控值守服务、消防值守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可提供多份合同,单份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内容中无明确总金额的,须提供相应结算发票,以提供发票累计金额计算合同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