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夏邑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夏邑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元
三、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服务期限:12个月
3.采购编号:hxgqsq-2026-0520号
4.服务地点:夏邑县人民法院
5.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6.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报名资料应根据“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竞争性磋商公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料。
3.方式: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