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82
项目名称:雅江县医共体总院药械采购遴选配送企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中成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肽类激素)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包含中成药或民族药(或藏药))并加盖电子章。
采购包3:
(1)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的,可不用另行提供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采购包4:
(1)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的,可不用另行提供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采购包5: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
采购包6:
(1)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章。
时间: 2026年05月28日至 202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