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包含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新建深床滤池,新建消毒接触池,新建加药加氯间,新建地磅;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 2023年 6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0 00:00至2026-06-16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06-10 08:30至2026-06-16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