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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26年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浏览次数: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DZB-20260703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餐模式:多样化供餐

5、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位于学校内部东北角,食堂一层,餐厅面积约1200平方米,师生就餐人数约1400人。

6、服务内容: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饭菜价格依据成本分析定价,餐厨垃圾处理等。大众餐饮,必须有适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低、中、高档菜按照 2:5:3 比例合理搭配,满足师生用餐需求,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不受影响;确保师生对学校饮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餐饮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1年。

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