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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宁波)综合制作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0 浏览次数:11

项目概况

第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宁波)综合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ODOZB226204G磋

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宁波)综合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战略要求,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征集、选拔、评比、展示,搭建人力资本与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对接平台,发现挖掘一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一批跨界创新业态项目。大力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模式创新、管理技术创 新、服务行业跨界创新、服务产业与资本融合创新以及共享经济形态下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创新和人力资源服务关联产业创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0日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
4.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5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4.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
收件人:盛宁琳 联系方式:0574-87329207
4.6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要求采用邮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4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8066

质疑联系人: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宁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9207

质疑联系人:娄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7174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