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服务招标

2026年度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电工程施工入围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6-07-14 浏览次数:10

2026年度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电工程施工入围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电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LZYHT2026-0703-FW20 


2.2 项目名称:涉电工程施工入围项目


2.3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5家施工单位,纳入集团电力施工单位入围库,服务覆盖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主要服务内容包含各类电力排迁、施工临时用电、正式用电等涉电施工,以及用电报装、停电割接、接引送电、竣工核验等全流程配套手续办理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涉电施工及配套服务任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服务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4 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4.2方式:线上获取


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获取文件登记表》⑵扫描后《获取文件登记表》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回执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单位简称+标包编号)。


4.3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