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N-2026-015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主要为学校食堂餐厅的经营权采购招标,学校餐厅共一层,建筑面积约为1318㎡,配置19个出餐口,640个就餐位,日用餐人数约为1300人/天/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委托两家餐饮服务公司承担学校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等工作。一标段:1-9出餐档口;二标段:10-19出餐档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1-9出餐档口;
二标段:10- 19出餐档口;
注:投标人仅能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5、服务地点: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6、服务期限(各标段):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一年后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2]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须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代理机构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后以文档格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文件资料,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招标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